近日,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(以下简称“广西区联社”)签署《乡村振兴专项业务合作协议》,双方将在乡村振兴、融资规划、普惠金融、银团贷款、反洗钱、下属机构联动等七大方面开展全面合作。
广西区联社下辖9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,扎根乡村70年,金融服务点遍布区内各市、县、乡(镇)及村屯,2万多名农信人对“三农”需求的了解更加精细,是区内服务网络广、从业人员多、对地方经济和“三农”支持力度超大的银行机构。
兴业银行是国内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,拥有多个金融牌照,凭借集团综合化经营优势在绿色金融、财富管理、投资银行等领域持续深耕,始终秉持“寓义于利”的发展理念,多年蝉联中国银行业“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”。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于2007年扎根广西,依托集团资源快速成长为全区重要的股份制银行之一,服务质效有口皆碑。
双方前期已在同业负债、代理跨境人民币清算、银银平台第三方存管、财富管理、票据业务及人员培训等多方面、多维度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。《乡村振兴专项业务合作协议》签订后,双方将进一步扩大合作面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找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着力点,共同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、专业化及差异化的金融服务,协同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,切实承担起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、推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与担当。
(兴业银行)
(文章来源:柳州晚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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